閩南網10月26日訊(閩南網記者 張韓豐)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文件精神,進一步強化全市教師隊伍師德師風建設,10月25日,漳州市教育局下發通知出臺《漳州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試行)》。
該負面清單圍繞思想政治、遵紀守法、履職盡責、廉潔從教、個人誠信等五個方面規范教師從教行為,并作為對全市中職、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師德考核的重要依據。通知稱,教師凡有“負面清單”中所列情形的,要依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幼兒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要求作出相應處理;情節嚴重的,師德考核為不合格,在職務晉升、崗位等級、評優評先、績效考核等方面將受到影響,必要時調整工作崗位。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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