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2月13日電 山東省紀委監委2月13日通報,經山東省委批準,山東省紀委監委對山東省農業農村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張宏璞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宏璞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券),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向管理和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或者職務影響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公器私用,利用職務便利大肆侵吞公款;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張宏璞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張宏璞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責任編輯: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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