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張某通過境外中介“刷單”,為某電商平臺商戶進行虛假宣傳。近日,閩侯法院審理了這起涉“刷單”的虛假廣告罪案。
張某為了提高某電商平臺商戶信譽并促進商戶成交量,在承接“刷單”業務訂單后,通過境外“刷單”中介完成“刷單”,從中賺取傭金差價逾14萬元。后該電商平臺向公安機關報案。
閩侯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違反國家規定,通過“刷單”為商戶進行虛假宣傳,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虛假廣告罪。綜合考慮本案案情及被告人坦白、認罪認罰、主動退贓等情形,法院依法判處張某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記者 林春長 通訊員 林綠綺)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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