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6日電 題:“過賬”“注水”,這樣的農村集體經濟要警惕!
新華社記者李勁峰、張東陽
眼下正是各地農村集體經濟收支結算高峰期。記者在基層采訪發現,有的地方真正能用于村級事業開支的結余僅占農村集體經濟年收入很少一部分,其余的都是“過賬”資金、紙面收入,用無可用。增加農村集體經濟收入重在出實招、看實效,不能在賬上做表面文章。
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是賦能鄉村全面振興的重要舉措,是促進農民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徑。近年來,多地培育農業特色產業,增加農村集體經濟收入,鄉村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公共服務不斷完善。
然而,有的地區把上級財政投入的基礎設施建設資金也算入村集體經濟收入,但這些“流轉過賬”的資金,對村集體經濟創收并沒有實質性貢獻;有的村集體經濟組織虛構土地出租合同,租金進入村集體賬戶后隨即全部返還。這些“注水”收入賬面看總量大、收入高,實際上水分多、結余少,既無法助力鄉村人居環境改善、特色產業發展、增強群眾獲得感,也容易造成統計數據“失真”,掩蓋鄉村發展實際困難與問題。
一些農村集體經濟收入“注水”背后,是官僚主義、形式主義在作祟。部分地區不顧資源稟賦與發展基礎差異,“一刀切”考核各村集體經濟收入指標。此外,有的地區村務公開和監管不足,缺少對收入是否真實的甄別與監督,一定程度上縱容相關數據“注水”現象的發生。
杜絕農村集體經濟收入“注水”亂象,需要各地職能部門從實際出發,多一些政策資金的支持和產業發展的指導,少一些“拍腦袋”指令。同時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村務公開監督機制,將工作重心放到發掘地方資源、培育特色產業上來,帶來真真正正的收入。
推進鄉村全面振興,需要實打實的增收來支撐。杜絕“注水”,以實干結出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成果,更好實現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
責任編輯:趙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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