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臺《關于扶持企業技術研發的七條措施》,通過支持企業建立核心研發機構、支持建立工業設計中心、支持研發及應用新產品等措施,加快培育新質生產力。其中,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牽頭單位,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
支持企業建立核心研發機構,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創建核心研發機構,對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新認定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獎勵200萬元、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獎勵70萬元、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獎勵30萬元。上述獎勵可重復享受。
支持企業建立工業設計中心,鼓勵企業關注產品設計,以設計引領品牌創建,提高市場競爭力和創新能力,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獎勵200萬元、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獎勵70萬元、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獎勵30萬元。上述獎勵可重復享受。
支持企業研發及應用新產品,以關鍵核心和共性技術突破、產品創新研發為重點,鼓勵企業創新研制技術水平先進、質量性能穩定可靠、市場競爭力強的新產品。每年支持10項工業企業創新產品,每項產品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為加強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對獲得福建省首臺(套)技術裝備專項資金補助的企業,按省級補助金額的50%給予配套獎勵,配套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積極爭創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鼓勵和引導企業加大創新投入,培育一批創新型龍頭企業,增強核心競爭力和創新能力,對新認定的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
大力培育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鼓勵企業專注于制造業細分產品市場,持續推進生產技術和工藝創新,成長為細分領域的領頭雁、排頭兵,對新認定的工信部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獎勵100萬元、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獎勵50萬元。
支持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聯合開展突破重大關鍵核心技術的產學研項目。每年支持不超過20個已實現產業化的聯合開發項目,按不超過實際支付金額的50%對企業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高補助100萬元。
協同共建制造業創新中心,鼓勵各類創新主體聯合產業上下游企業、科研院所、高校、行業組織等協同共建高水平創新平臺,對新認定的制造業創新中心的牽頭單位予以獎勵。其中,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給予一次性500萬元獎勵;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獎勵;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同時參照市級技術改造政策享受補助(已獲其他財政補貼、超長期國債和專項債支持的項目不重復享受),并按照年度對外中試服務性收入(不含財政補貼)的30%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補助。(記者 顏瀾萍)
責任編輯:莊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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