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民馬女士撥打本報熱線,咨詢新生兒落戶相關政策。
據了解,馬女士在廈門工作,戶籍在外省市。前不久她在廈門生下寶寶,回老家休產假。她原本打算先將孩子戶口落在老家,等產假結束返廈后,再將自己和孩子的戶口一并遷至單位集體戶,或在廈購買房產,將戶口直接落至自購房產。但這樣一來,寶寶就需要經歷兩次戶口遷移。聽說新生兒必須在出生3個月內完成落戶,馬女士向晨報求助,詢問是否有更簡便的辦法。
為此,記者聯(lián)系了戶籍民警。民警表示,目前并無硬性規(guī)定要求新生兒必須在3個月內落戶。但需要注意的是,新生兒若不落戶,就無法獲得身份證號碼,可能會影響后續(xù)出行。
民警建議馬女士可以等其戶口遷到廈門后,再讓孩子隨她一起落戶。據介紹,目前戶籍業(yè)務已實現“跨省通辦”,無論是落在集體戶還是自購房產,均可就近在全市任一綜合服務大廳戶籍窗口辦理,所需材料也相對簡單。
如果是通過人才落戶,需按照人社局要求,由就業(yè)單位提交學歷等相關證明材料,待人社局審批通過后,公安戶籍窗口將自動收到落戶申請,屆時申請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即可辦理;如果是落戶自購房產,只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等材料即可完成落戶。(海西晨報記者 張玲玲)
責任編輯: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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