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內容
普通高中《數學課程標準》所規定的五個必修模塊的學習內容.具體分述如下:
(一)集合
1.集合的含義與表示
了解集合的含義,了解元素與集合的關系;能用自然語言、圖形語言、集合語言(列舉法或描述法)描述具體問題.
2.集合間的基本關系
理解集合之間包含與相等的含義;了解全集、子集、空集的含義.
3.集合的基本運算
理解兩個集合的并集與交集的含義,會求兩個簡單集合的并集與交集;理解補集的含義,會求給定子集的補集;會用Venn圖表達兩個簡單集合間的關系及運算.
(二)函數概念與基本初等函數Ⅰ(指數函數、對數函數、冪函數)
1.函數
了解構成函數的要素,會求一些簡單函數的定義域和值域,了解映射的概念;會根據不同的需要選擇恰當的方法(如圖象法、列表法、解析法)表示函數;了解簡單的分段函數,并能簡單應用(函數分段不超過三段);理解函數的單調性、最大(小)值及其幾何意義;了解函數奇偶性的含義;會運用基本初等函數的圖象分析函數的性質.
2.指數函數
理解有理指數冪的含義,了解實數指數冪的意義,掌握有理指數冪的運算及性質;理解指數函數的概念及其單調性,掌握函數圖象通過的特殊點,會畫底數為2、3、10、 、 的指數函數的圖象;知道指數函數是一類重要的函數模型.
3. 對數函數
理解對數的概念及其運算性質,會用換底公式將一般對數轉化成自然對數或常用對數,了解對數在簡化運算中的作用;理解對數函數的概念及其單調性,掌握對數函數圖象通過的特殊點,會畫底數為2、10、 的對數函數的圖象;知道對數函數是一類重要的函數模型,知道指數函數 (a > 0,且 a≠1) 與對數函數 (a > 0, a≠1)互為反函數.
4. 冪函數
了解冪函數的概念;了解冪函數y= ,y= 2,y= 3, , 的圖象的變化情況.
5.函數與方程
了解函數的零點與方程根的聯系,會判斷一元二次方程實根的存在性及實根的個數;會用二分法求某些方程的近似解.
6.函數模型及其應用
了解指數函數、對數函數、冪函數的增長特征,知道直線上升、指數爆炸、對數增長等不同函數類型增長的含義;了解函數模型(如指數函數、對數函數、冪函數、分段函數等在社會生活中普遍使用的函數模型)的廣泛應用.
(三)立體幾何初步
1.空間幾何體
了解柱、錐、臺、球及其簡單組合體的結構特征,會用這些特征描述現實生活中簡單物體的結構;能畫出簡單空間圖形(長方體、球、圓柱、圓錐、棱柱等的簡易組合)的三視圖,能識別上述的三視圖所表示的立體模型,會用斜二側法畫出它們的直觀圖;會用平行投影方法畫出簡單空間圖形的三圖視與直觀圖,了解空間圖形的不同表示形式;了解球、棱柱、棱錐、臺的表面積和體積的計算公式(不要求記憶公式).
2. 點、直線、平面之間的位置關系
理解空間直線、平面位置關系的定義,會用以下公理和定理進行推理:
◆公理1:如果一條直線上的兩點在一個平面內,那么這條直線在此平面內.
◆公理2:過不在一條直線上的三點,有且只有一個平面.
◆公理3:如果兩個不重合的平面有一個公共點,那么它們有且只有一條過該點的公共直線.
◆公理4:平行于同一條直線的兩條直線平行.
◆定理:空間中如果兩個角的兩條邊分別對應平行,那么這兩個角相等或互補.
以立體幾何的上述定義、公理和定理為出發點,通過直觀感知、操作確認、思辨論證,認識和理解空間中線面平行、垂直的有關性質與判定.
理解以下判定定理,并用以證明一些空間位置關系的簡單命題:
◆平面外一條直線與此平面內的一條直線平行,則該直線與此平面平行.
◆一個平面內的兩條相交直線與另一個平面平行,則這兩個平面平行.
◆一條直線與一個平面內的兩條相交直線垂直,則該直線與此平面垂直.
◆ 一個平面過另一個平面的垂線,則兩個平面垂直.
掌握以下性質定理并用以證明一些空間位置關系的簡單命題:
◆一條直線與一個平面平行,則過該直線的任一個平面與此平面的交線與該直線平行.
◆兩個平面平行,則任意一個平面與這兩個平面相交所得的交線相互平行.
◆垂直于同一個平面的兩條直線平行.
◆兩個平面垂直,則一個平面內垂直于交線的直線與另一個平面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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