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數萬元買泡水車 男子“撿漏”變“踩坑”
法院:賣方隱瞞重大車況需擔責
幾年前,市民陳某花了73000元購買一輛二手轎車,車輛過戶后一直正常使用,未發現異常。去年5月,一次偶然的車況查詢,揭開了這輛車的“隱藏過往”:不僅是泡水車,還換過發動機。
氣憤的陳某遂對賣方提起訴訟。近日,福清法院審結了這起二手車買賣合同糾紛案,認定賣方隱瞞重大車況構成合同重大誤解,判決撤銷合同并酌定賣方退還部分購車款。
據悉,這輛二手車的原所有人為鄭女士,其配偶邱某委托湯某出售該車。后湯某又委托史某處理,史某最終以鄭女士的名義與陳某簽訂了機動車交易合同書。陳某按約定付清全部購車款后,完成了車輛過戶手續,此后近4年時間里,車輛使用未出現明顯異常。陳某也一直以為自己撿到了“漏”,買到了高性價比的二手車。
然而,去年5月,陳某在通過網絡查詢車輛歷史車況時發現:該車曾在2019年7月因自然災害遭遇泡水,并進行過更換發動機等重大維修。這一“隱情”讓陳某十分氣憤,遂訴至福清法院,要求對方全額退還購車款及過戶費用。
福清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湯某、史某、鄭女士的陳述,三人均未向陳某明確說明案涉車輛發生泡水、更換發動機的情況,故案涉機動車交易合同書構成重大誤解,應予撤銷。法院判決鄭女士退還陳某購車款40000元。陳某返還案涉車輛后,鄭女士需協助陳某辦理車輛所有權過戶手續并承擔過戶費用。(記者 林春長 通訊員 高敏敏 林怡佳)
責任編輯:趙睿
- “車泡水”怎么理賠 都給你整理好了2023-09-07
- 14萬買了輛二手寶馬,竟是“泡水車”!二手車交易中存在哪些風險?2019-01-07
- 福州交警日夜駐守 36處澇點無泡水車2016-09-30
- 小區泡水車索賠無門 消協:物業未盡保管義務須擔責2016-08-27
- 福州男子全款買到二手“泡水車” 欲退車遭中介推諉2015-12-28
- 最新福州新聞 頻道推薦
-
曇石山:向海而生的福建文明起點2026-04-15
- 進入圖片頻道最新圖文
- 進入視頻頻道最新視頻
- 一周熱點新聞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